灯彩又叫花灯,是我国各地普遍流行的装饰性的传统手工艺术品。这种“光”与“彩”综合的灯彩艺术,具有独特的使用功能和审美价值。
灯彩通常分为吊灯、座灯、壁灯、提灯等几大类。以造型制作材料分,北京宫廷灯彩艺术品主要有纱灯、宫灯、走马灯、立体动物灯、金属灯、料丝灯等。灯彩的制作技艺是彩扎,裱糊、编结、刺绣、雕刻、剪纸、字画的凝聚,成为既延续了传统工艺又表示出浓郁文化积淀的综合性造型艺术。灯彩与彩灯、宫灯不同,灯彩的主要功能在于灯艺,它以文化娱乐为主,与民俗,民间文娱表演相融合,内容包罗万象。
古代展示灯彩艺术是在每年的正月十五,后来逐步为每逢盛典、新婚、寿辰、节庆等喜事时,也要张灯结彩。灯彩成了吉瑞祥和的载体和象征,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愿望,凝聚着人们对幸福未来的向往,寓示着人们战胜邪恶的理念。
永乐十九年(1421年)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时,北京的各类花灯十分兴旺。北京的灯节活动从正月初八开始,至十三进入高潮,到十七结束。由于和商业交易相结合,故又称“灯市”。白天是繁华的集市,夜晚是欢乐的灯会。明时,北京出现了一批著名的手工业作坊,各种花灯,巧夺天工。清朝末年,曾经作为皇宫彩灯的宫廷灯彩艺术,逐步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北京民间灯彩。
20世纪50年代以后,北京灯彩逐渐稀少。近年来有所发展,但由于缺少传承人、灯彩空间的缺失,使灯彩艺术濒临失传。
目前,灯彩制作技艺在全国多个地区均有代表性非遗人,各具特色,接下来,非遗中华团队将会努力逐渐报道!